1、完成2万平方米人防工程建设任务。
2、完成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800万元征收任务。
3、完成新竣工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安装工作。
4、组织市、县人防工程建设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
5、开展竣工人防工程巡查及安全管理工作。
6、完成“1017工程”人防指挥信息系统建设任务。建成运行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统一指挥系统。
7、完成“1017工程”土建工程建设任务。建成使用市人防基本指挥所。
8、按5%的递增要求,完善城市防空警报网络,完成“9·18”防空警报试鸣任务。
9、推进基层人防规范化建设,在主城区挑选1-2个街道作为规范化试点单位。
10、组织人防专业队和志愿者队伍训练及防空疏散演练。
11、完成人防教育展馆建设任务。
12、加大人防宣传力度,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人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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