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刻汲取江西新余“1·24”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做好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全省人防质量安全监督培训暨工作会议精神、《安徽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民防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市安委办《关于印发一整治两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池州市国防动员办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全市人防工程“建而未验”项目整改工作约谈会。市国防动员办分管负责同志主持会议,防护工程科全体人员及市本级“建而未验”项目建设单位及实际管理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市本级人防工程“建而未验”项目基本情况,听取各项目建设单位、实际管理人汇报项目具体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现场就项目实际情况按照“一项目一方案”的原则制定整改计划,向各单位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人防工程安全事故发生。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建设人防工程,项目建成后及时报我办复核组织竣工验收,未竣工验收通过备案前不得开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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