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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部门信箱
信件标题
人防工程事项咨询
来信人
范**
来信时间
2025-05-20 07:19
信件内容
请问小区“结建”人防工程是否可以出售、附赠、出租?
回复部门
市国防动员办
回复时间
2025-05-20 10:27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建设单位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收取的停车费、租金,应当保障该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停车管理的必要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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